2013年青岛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013年青岛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上传时间:2015-06-28 13:31:50 来源: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青岛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现将2013年青岛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布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一)特种设备使用有关情况
2013年全市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9884台,增幅为13.8%。
截止2013年底,全市已累计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79915台,居全省第一位。(其中,锅炉5128台、压力容器28703台、电梯23461台、起重机械17162台、客运索道8台、大型游乐设施157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296台);另外,办理使用登记各类气瓶43.6万余只;办理使用登记工业压力管道13306条,约912千米。
数量增长较快的特种设备主要为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分别较同期增长29.20%、14.60%、12.04%、9.12%,其中电梯增长速度尤其迅猛,预计今后几年都会保持这种增长趋势。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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