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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电梯“惊魂” 内江亮出“硬招”:每15天至少维保一次
                ----消除电梯“惊魂” 内江亮出“硬招”:每15天至少维保一次
上传时间:2016-03-31 17:08:42        来源:内江晚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越来越被人们关注和重视,且越来越被依赖。可以说,电梯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但是,近段时间频频见诸报道的电梯安全事故,让不少市民也开始担心自己身边电梯的安全性。


    据了解,目前,我市登记在用的电梯超过3000部,电梯保有量还在逐年增加。而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制造单位、施工单位、使用管理人、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政府监管部门等多个主体,实践中存在着各主体安全责任不明确、监管体制不完善、事故责任难划分、法律责任难落实等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对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呼声很高。


    百姓关切,就是政府工作的着力点。近日,市政府就加强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从严规范住宅电梯使用以及与使用相关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明确电梯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推进电梯安全管理专业化、信息化和社会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和各项规定非常具体。如:电梯未明确使用单位的,不得投入使用;每15天至少对电梯维保一次,确保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应急救援电话全天候有效应答,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在电梯的显著位置载明最近一次电梯检验信息,信息至少应当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时间、检验人员和检验结论等内容;质监部门应当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予以依法封停;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安全终身负责;业主应遵守电梯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安全文明规范使用电梯等。


    记者也从市质监部门获悉,我市利用“物联网”先进技术,正在加快建设“内江市电梯物联网安全管理平台”。平台集中了电梯运行数据的采集分析、电梯维保工作及时到位的实时监控、电梯显性隐性故障提前预报等功能,便于前期及时处理,及时响应电梯事故、故障,开展应急处置和大力度宣传电梯安全知识的功能。


    目前,城区内公众聚集场所和重点单位的300部电梯监控设备纳入先期试点建设范围,建成后,质监部门可通过电梯运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监督管理,物业和维保公司可通过电梯实时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故障排查和紧急救援等,市民则可通过电梯信息展示系统对乘坐电梯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