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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使用超15年的“高龄”电梯将被重点监管
                ----新疆:使用超15年的“高龄”电梯将被重点监管
上传时间:2015-10-30 10:56:45        来源:新疆都市报(乌鲁木齐)

       “公共场所或者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维护保养次数。”这一句话出现在《自治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中,意味着今后电梯的维护将纳入到法律的范畴进行规范约束,而“高龄”电梯将被重点监管。


       10月28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我区将出台专门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意见稿将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共有32条,将电梯的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全部纳入了管理范围内。对于违反《办法》的行为,也明确了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等处理办法。

       记者从《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办法》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或电梯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此外,《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制造单位的责任、对电梯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电梯出现故障时对乘客救援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