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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梯销售中介商多次销售假冒拼装电梯 获刑15月
                ----佛山电梯销售中介商多次销售假冒拼装电梯 获刑15月
上传时间:2015-10-30 10:44:08        来源:羊城晚报

      佛山一电梯销售中介商多次非法销售假冒拼装电梯,获刑15个月,罚款11.1万元

  
  经朋友介绍,自家高档别墅装上拼装电梯,但没想到电梯有15项检测标准不合格。28日,记者从禅城区检察院获悉,这位销售拼装电梯的何某因多次擅自冒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无品牌和无合格证书的拼装电梯,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1万元。

  电梯检测15项目不合格

  今年38岁的何某,是佛山一家机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和实际经营者,经营范围为销售机电设备、电梯等。

  大约两年前,何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客户杨华并成为朋友,37岁的杨华当时正准备为自家的4层高档别墅安装电梯。

  不久后,何某带工程师前往杨华家现场测量尺寸,就在同年11月,杨华从何某处购买了一台电梯,两人当时没有签订购买合同,何某未向杨华提供电梯出厂安全合格证书和规划报价书等,杨华支付1万元订金之后,两人约定安装好电梯验收后再支付货款。

  不料,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一次检验发现,杨华别墅的电梯属于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在接受检测的57个项目中,不合格项目居然多达15项,其中包括机器设备间防护设施不足,轿厢有效面积与额定载重量不匹配、井道内顶部滑轮缺乏防护装置等项目都不符合相关标准。

  私刻印章销售山寨电梯

  事实上,这并不是何某第一次犯案。就在何某向杨华销售电梯的同一个月,何某没有经东莞市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授权,便擅自以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的名义和佛山一家具公司签订了《乘客电梯购销合同书》,约定由何某将一台富士品牌的乘客电梯以13万元的价格销售给该家具公司。

  从何某出具给某家具公司的购销合同书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上看,上面均印制了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FUJIDG”。此后,何某花8万元从佛山南海一家个体电梯配件厂内购买了一台无品牌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的拼装电梯,依照和家具公司的合同约定,将上述电梯安装在了家具公司的某客户家中。

  何某事后供认,他知道自己购买的拼装电梯配件厂没有电梯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资质,因此与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都是自己制作好后,再盖上私刻的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销售出去的电梯质量合格证也都是假的。

  根据配件厂多名员工交代,这些拼装电梯基本都是无品牌的电梯,如果有客户提出需要有品牌的电梯,他们就再贴上相应的电梯品牌合格证,这种贴牌的电梯,买家需多支付2500元—3000元购买合格证。

  令人意外的是,杨华作为购买到拼装电梯的受害者,坦言自己知道这些电梯是拼装,只是当时身为朋友的何某称电梯不管是什么品牌,关键在于电梯配件要好,考虑到何某的价格优惠,杨华轻信何某的说法,并将购买安装的事情全部交给何某负责。

  由于非法使用富士电梯商标产品,且在明知电梯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销售该假冒设备,何某被禅城区检察院指控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