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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怡景园一电梯停摆1周 物业:不接"带病"电梯
                ----天怡景园一电梯停摆1周 物业:不接"带病"电梯
上传时间:2015-07-08 11:01:28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近日,家住市北区天怡景园C区5号楼的业主遇上了烦心事,从7月1日开始,居民楼两部电梯相继“罢工”,这可苦了住在高层的业主,每次回家都得“汗流浃背”。据了解,该小区电梯维保合同已于6月30日到期,物业方面称由于电梯存在若干问题,他们不会接手带病运行的电梯。而开发商坚持认为,电梯已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表示,小区开发商正与物业就电梯的移交问题进行商讨,目前尚未达成一致,造成电梯未得到及时维修。

  反映电梯停摆,抱着孩子爬楼

  7日上午,记者来到开平路北侧的天怡景园C区。在居民楼一单元,电梯显示屏已完全“失明”,记者连按多次,发现电梯没有任何反应。而二单元的电梯也不容乐观,电梯显示屏虽然还显示“-”符号,但按下按键后同样没有任何回应。“不用按了,电梯坏了好几天了。”正准备上楼的一位老人无奈地说道,“这几天他们一直徒步爬楼。”

  家住二单元4楼的王女士告诉记者,电梯停摆后,给楼上业主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我家住在4楼还稍好一些,但是楼上的居民可就吃不消了。”王女士说,尤其是那些照看孩子的老人,还得抱着孩子爬楼梯,每次上一次楼都得汗流浃背。

  小区居民介绍,5号居民楼总共有12层,两个单元消防通道互通,一部电梯还能勉强支撑两个单元业主上下楼,但如今两部电梯同时损坏,彻底让业主没了办法。

  物业称他们不接“带病”电梯

  为了解电梯“罢工”原因,记者找到了小区青岛仁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赵经理表示,7月1日5号楼一单元的电梯就停止了运行,“6月30日和维保单位签的维保合同刚刚到期,第二天电梯就坏了。”赵经理介绍,一号楼电梯停摆后,7月2日,二单元的电梯也出了状况,“当时好不容易又请来维保公司的工作人员来维修,没想到不但没修好,电梯也没法用了,再找这家维保公司,他们就不管了。”

  7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小区电梯的维保单位,该公司的乔经理表示“合同已结束”,对于更多问题,他并不愿多说。记者采访时注意到,物业公司赵经理刚刚打印出十几份关于小区电梯运行情况的说明,说明中称“电梯的注册备案是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小区开发商)”,物业之所以不接手电梯,主要因为电梯一直带病运行,除了电梯相关配套得不到保障,电梯运行无年检证、合格证及其他材料。

  赵经理还指出,电梯还存在通话故障、油杯无油、基坑积水等隐患,导致电梯运行不稳定、声音大、故障多,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以及运行年限。“我们现在根本没法接手,向业主收取的4毛钱一平方米的电梯费刚刚够电费,电梯本身这么多问题,我们接手后怎么维修?”赵经理无奈地说道,“这次再找一家新的维保单位,每年18部电梯的维护费用就得好几万,物业也无法负担这么多钱。”

  开发商电梯已通过验收

  7日,记者联系了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的尹经理,他表示目前天怡景园C区的电梯维保确实已经到期,针对物业提出的诸多质疑,尹经理答复记者称“电梯肯定通过验收了。”他认为,如果电梯没通过主管部门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可能让业主冒险乘用。

  同时,尹经理表示,目前小区电梯停摆后迟迟未得到维修,问题卡在物业暂时未找到维保单位上。“我们也帮着找维保单位,目前正在协商沟通。”尹经理说道。下午,记者联系了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队黄队长告诉记者,稽查人员在接到业主反映后立即到小区做了调查,该小区电梯确实已经在2015年3月份验收完毕,有效期至2016年2月份。“问题在于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在电梯等移交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目前双方仍在进行协商,小区各个方面尚未完成移交。”黄队长说。

  难题主体责任不明存隐忧

  根据《青岛市电梯安全运行服务规范》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的电梯管理者。使用管理单位是电梯安全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不过,由于与电梯有关的责任主体过多,电梯维护常常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例如,生产电梯的是电梯厂家,决定电梯品牌的是开发商,产权所有者以及实际使用者是小区业主,而管理电梯安全运行的是受业主委托的物业公司,提供电梯日常维保和修理的是与物业签订合同的电梯维保公司。

  因此,出现故障或事故后,业主常常将矛头对准物业,物业则认为开发商和维保公司应承担责任,维保公司指责业主使用不当或者费用没有交够,致使电梯维护进入怪圈。对于天怡景园C区5号楼的业主来说,他们并不太了解开发商与物业之间的纠缠,电梯尽快恢复正常才是他们最关心的事。

  记者 刘玉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