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莱芜市质监局获悉,莱芜市区各级质监部门近日针对电梯安全,部署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针对医院、超市、宾馆、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在用电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治理未登记、人员无证上岗、超期未检验等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记者了解到,目前莱芜市在用电梯1570台,定期检验率达99.9%,全市电梯定检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据介绍,针对部分电梯超期未检验情况,莱芜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基础投入,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应急专项预案,迅速督促维保单位按照规范维保并组织人员申报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保证了在用电梯合格运行。在做好系统内电梯安全工作的同时,公安消防还积极依托110、119报警平台,在电梯应急救援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为电梯安全的最后一道坚实的防线。同时,与公安局建立电梯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内容,加大对电梯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全市电梯安全运行。其他电梯使用单位也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检验后投入使用。全市电梯维保单位积极落实维保主体责任,规范维保行为,完善维保记录和流程,积极整改消除各类电梯安全隐患。
记者注意到,今后,莱芜市质监局将及时督促即将到期的电梯使用单位,提前申报检验,保障安全运行。十一长假期间,莱芜市质监局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确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车辆,实行事故安全信息零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系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现积极情况立即报告,作好记录,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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