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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电梯成事故重灾区? 调查青岛电梯现状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数量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增加,目前,青岛市电梯已达3.7万多台,住宅电梯约占二分之一。
上传时间:2015-08-07 11:08:57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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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湖北荆州电梯事故发生人员上网后,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上海中山公园一商场内再次发生伤人事故,一时间,电梯安全问题,成为舆论焦点。

    7月26日8时许,江苏溧阳双玗电梯安装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首创工地进行电梯安装过程中,一名工人不慎从5层电梯口跌落至坑底,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27日下午15时许,青岛市下辖的即墨市通济新区青岛国新食品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电梯安全事故,导致1人死亡。

    7月29日青岛市质监局下发《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在8月10日前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台进行一次针对性检查;同一时间,济南和青岛、济宁一起被确定为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城市。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数量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增加,目前,青岛市电梯已达3.7万多台,住宅电梯约占二分之一。随着电梯数量激增、设备日渐老化,15年以上电梯目前全市有1600多台,约占总数的二十分之一,其中住宅电梯约占三分之一。从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在市南区,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的住宅电梯安全隐患占比达70%,远远高于商用电梯,无年检标识、年检过期和标识不明等情况,超过90%;尽管在保障电梯安全方面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电梯管理的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电梯建设和使用中所涉及到的选择权、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涉及多个主体,而各个主体之间责任不清甚至相互推诿,许多住宅电梯、新装电梯普遍存在管理混乱、损耗过快现象,有的欠交物业费,对电梯不能进行正常维护保养,有的电梯坏了不能及时维修,导致关人、困人等现象时有发生。

“形同虚设的电梯”

    位于市南瞿塘峡路19号的中和大厦,是一座30多层的高层建筑,楼内有4部电梯,在过去的一年时间内,只有一部能够勉强使用,其余的三部则长期处于停摆状态。

    “引轮磨损严重、抱闸不同步、撞击声过大、轿厢与井壁之间间距超标……”在由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一份检验报告上,列举着这栋大厦电梯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位业主向记者透露,这几部电梯已经坏了一年多,其中一部甚至有可能发生爆炸。上午9点左右,几位上了年纪的业主拎着菜来到电梯口,在按了几部电梯都没有反应后,无奈地拐进了一旁的楼梯。“中和大厦四部电梯得有18年了,都超过15年的服役期了,其中两部电梯是韩国和美国制造的,现在根本找不到零件维修。“负责电梯维保工作的负责人孙先生告诉记者。老化的电梯为何不能及时更换?“现在的问题不是维修能解决的,而是要更换,更换这四部电梯要100多万,现在我们只收到了四十多万,业主不同意拿钱,你问我什么时候能换好,我也没法说。”山东新国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整座大厦的日常维护,最近几日,值班人员频频接到询问电梯工作进展的电话,已经有些焦头烂额。

    随着几起重大电梯安全事故进入公众视野,要求更换电梯的呼声在这座大厦内一浪高过一浪。“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鄙人不希望本楼在下一秒也登上社会新闻。”在一篇标注日期为8月4号的公开信上,一位自称“要命不要钱”的业主如是写道。而除了关于电梯停工的通知外,在全楼的四部电梯周围,张提着数十张要求更换电梯的告示,全部来源于业主。

    中和大厦并不是一个特例,就在近日,青岛市质监局公开发布了“青岛市12365质监热线2015年一季度受理信息分析报告”。报告中指出,市北区印象•山、市北区湖光山色、市北区天怡景园、市北区花好月圆、市南区新贵都、市南区鲁商首府、李沧区海怡新城等7个小区前三个月电梯投诉量最多。其中,市北区印象•山小区投诉数量居首达8起,曾在1小时之内接连收到7起投诉。

维保和使用问题,高达6成

    2012年的一项有关电梯维修与保养的调查显示,在诸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成。一位电梯安全研究人员告诉记者,在诸多导致电梯安全事故的因素中,半数以上是由维保问题导致的。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根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而对于电梯的使用则要求更加严格。“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多少单位能够严格执行这一规定。特别是随着电梯使用年限逐年的延长,其老化失修比例偏高,“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电梯和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难的出现,已经成为摆在社会和监管部门面前的一件大事。

    市北区的天怡景园小区,今年上半年曾因电梯问题多次遭到投诉。在这个小区内,多数电梯都没有明显的电梯使用标志,而在电梯维修保养安全质量承诺书的日期一栏中,也并没有填表日期。而在记者随即进入位于市南贵州路的一处高层公寓内时,发现情况也大抵如此,不但没有电梯检修标识,甚至有小区的应急报警电话是全国热线。

    除了住宅电梯存在诸多问题外,公共场所的商用电梯问题同样不容忽视。目前正值青岛暑期旅游旺季,大型商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存在大客流、满负荷、长周期运行的情况。

    7月底,记者在走访百盛、麦凯乐等大型商场电梯时发现,不少商场都在扶梯入口处贴有醒目的电梯安全承诺服务卡,并有紧急情况提示标志。但这一信息并不完整,7月30日上午,青岛市质监局宣布:青岛市所有申龙电梯将暂停使用,直到该品牌电梯安全隐患全部排除后再重新启用。而这一电梯品牌与7月26日出事的湖北荆州电梯属于同一型号。

    “即使电梯安装上了,但是螺丝是否拧紧、安装尺寸是否到位、能否达标,这些都可能成为安全隐患,维保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出了错,都会酿成大祸。”一位电梯安全人员分析道。

    维保过程中的费用由谁承担,同样导致问题频发。2011年3月1日开始出台实行《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电梯维修更新改造费用主要有三方面资金来源:一是电梯运行费的结余资金。电梯运行费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出现结余的,应当结转使用,可以用于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二是住宅电梯需要更新、改造、维修的,其费用应当由业主共同承担,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三是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维修需要使用房屋公共维修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但事实上,在执行过程中却困难重重,因为费用不足造成的维保难题,在记者走访的多处小区都存在。

低价接单,从安装到运行问题频现

    7月31日下午4点左右,青岛黄岛区一位工人在安装电梯时不慎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8月6日,记者联系到黄岛区安监局事故调查科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事件直接原因是井道整改过程中发生触电。而关于其中的间接原因目前还在调查过程中,而关于死者是否持有特种设备安装资格证书这一问题,负责电梯安装的厂家都称其具备资格,但具体是否属实,安监局称下一步还需核实。

    按照我国《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规定,凡从事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

    但另一方面,一些不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公司也纷纷设法进入电梯行业。“安装人员都需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每个月上门维修检查两次。”位于山东路的一家电梯销售公司,同时负责电梯销售与维修工作,工作人员透露,电梯行业内恶性竞争由来已久,部分电梯公司靠价格战拿到合约,随着市场需求膨胀,电梯制造单位自己的安装队伍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往往委托其他电梯安装队伍。为了就爱那个点状和维修保养的人工费用,让一名工人做3个人的工作也屡有发生。在利益的驱动下,从销售、安装到维修的各个环节尽可能地压缩成本,也埋下了不少安全隐患。而部分开发建设单位为降低建设成本,存在少设置电梯、选配低端或杂牌电梯等情况,造成电梯选型与需求不匹配,导致电梯超负荷运行和非正常磨损,故障频发。

使用方法不当,监管不足,责任难落实

    仅过去的一周内,我市就发生多起电梯伤人事故。根据报告显示,目前电梯设备安全隐患主要有:使用方法不当、监管不足、责任难落实等。

    根据质监部门提供的调查显示,居民乘梯安全意识不高,装修超载、沙土乱撒、不讲卫生、乱踹乱扒等不文明乘梯行为屡见不鲜,是日常电梯故障的重要成因。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有半数以上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电梯发生故障时,附体的紧急按钮在哪里?在某小区采访时,针对住宅电梯所提供的报警电话,不少人表示从未拨打过这一号码。“多少年没更换了,估计是个空号吧。”

    根据青岛市质监局特监处提供的数据表明,全市两级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现有持证特种设备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54人,人员数量一致维持在2000年水平。而全市电梯近4万台、特种设备近10万台,人机配比数高达2500台/人,电梯则达到800台/人。且目前特种设备仍以年均15%、电梯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并朝着大型化、高参数、高风险方向发展,设备数量不断快速增长和监管人员、检验人员不足的结构性矛盾愈加凸显。另外,电梯等特种设备至今尚未设立专项监管经费,安全监察经费明显不足。

    此外,电梯从设计制造到安装等生产环节,目前还没有建立起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业内还没有高度重视电梯的舒适性问题。在使用环节,业主为电梯的产权共有者,但电梯的安全管理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负责,实际上大部分的业主方很少介入,也难以凝聚力量有效介入,除公共交通领域的电梯目前要推行由制造单位负责维保以外,其它领域电梯的维保基本上由物业公司选择维保单位,物业公司虽然作为责任主体,但是为了保护自已利益,就要降低维保成本,电梯安全投入少,有的恶意拖欠检验费用,有的甚至与维保公司串通进行“假维保”,低价竞争,恶性循环,严重影响维保市场健康发展。有的小区如拆迁安置、过渡的小区,无业委会、无物业管理,电梯自然也不维保,电梯安全责任主体无着落,此类住宅小区的电梯安全无任何保障措施。

    根据调查统计,故障高发的住宅电梯多集中于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一方面,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主要部件已老化严重,已进入故障多发期;另一方面,由于资金不到位,电梯检修维保不正常,甚至被迫带“病”运行,电梯故障时有发生。而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电梯强制报废年限规定,电梯的更新、改造往往涉及权属、资金等问题,导致纠纷不断,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