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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厦用了十多年的老电梯频出事故租户掏40多万元捐赠新电梯遭拒
                ----南京大厦用了十多年的老电梯频出事故租户掏40多万元捐赠新电梯遭拒
上传时间:2015-08-07 10:55:05        来源:新华报业网

 

 

南京市珠江路的谷阳世纪大厦里,使用了10多年的电梯多次发生坠梯等故障。


  

  湖北电梯吃人事件发生后,电梯安全也成了公众关注的话题。南京市珠江路的谷阳世纪大厦里,使用了10多年的电梯多次发生坠梯等故障,楼内不少上班族调侃,他们是在拿生命上班。为了尽快解决电梯故障问题,大厦内一租户自愿出资40多万,捐赠一部新电梯。然而,对于这样的好事,该大厦的物业管理方却并不乐意,多次以无权接受捐赠为由婉言谢绝,新电梯面临“捐赠无门”。

  江南时报记者张旭

  尴尬

  大厦老旧电梯频出故障

  新电梯却“捐赠无门”

  记者在谷阳世纪大厦看到,该大厦共有4部电梯,其中3部为客梯,1部是货梯。4部电梯都很老旧,每部客梯内还竖着一根钢管,这是为了防止客梯货用。据了解,因为这些电梯使用年限长达10年以上,所以时有故障发生,大厦内很多上班族都拨打过12345投诉热线,但是都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

  多番投诉无果,大厦业主想到了启用维修基金对电梯进行全面检修,却被大厦的物业管理方南京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阳物业)告知,维修基金只能由业主委员会启用,而目前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据大厦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相关人员介绍,从2012年开始,他们多次筹备业主委员会,都没有成功,其中不乏谷阳物业的阻挠。对此,谷阳物管公司否认,表示业主委员会成立无果系业主间矛盾所致。

  在多方努力无法启动维修基金后,为了保障电梯安全,谷阳世纪大厦内一家网络公司的老板表示,愿意出资捐赠一部新电梯。据该网络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老板捐赠电梯是出于多方面考虑:一来公司员工多,遭遇坠梯的概率大;二来公司规模较大,搬迁也不容易;另外,作为互联网企业,珠江路的氛围很好。

  为了得到大厦业主的同意,今年7月8日,他们在大厦一楼电梯处,张贴了捐赠公告;同时,安排员工走访大厦业主,征求意见。

  遗憾的是,这位老板的善举,并没有得到谷阳物业公司的认可。据知情人介绍,考虑到捐赠电梯的安全性和后期维护等问题,物业公司以无权接受捐赠为由婉言谢绝。电梯“捐赠无门”,陷入僵局。

  波折

  物业怕担责拒收捐赠电梯

  街道出面担保才有了进展

  有人主动出资捐赠电梯,为何谷阳物业公司不愿意接受呢?谷阳大厦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电梯是特种设备,关系到众多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人都不敢擅自接受捐赠的电梯,主要是害怕承担责任,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更换电梯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一旦发生了电梯安全事故,责任归谁?”因此,谁也没有胆量来接受这份“烫手”的捐赠。

  对于该负责人的说法,不少业主却表示非常不能认同。因此,电梯的捐赠方和部分业主,纷纷找到相关部门,要求他们出面协调解决捐赠的事情。

  终于,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当地街道出面担保,捐赠事情才有了进展。目前,经多方沟通协商,购买、安装电梯的共计39万元费用由捐赠方——该网络公司老板承担,电梯招标事宜由谷阳世纪大厦的业主委员会筹备组负责落实,捐赠方与谷阳物业签订委托付款协议以及捐赠协议后,再由谷阳物业与电梯公司签订采购、维护协议。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完成电梯招标,即将交由谷阳物业管理,预计10月份完成新电梯安装。

  说法

  电梯安全与捐赠行为无直接关系

  法律规定“谁管理谁担责”

  电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然而,一些小区的电梯管理却不尽如人意,出现了各方“踢皮球”的现象:业主交了管理费,电梯坏了却没有人修,开发商称全交给了物业,物业推脱说不能时刻看管电梯等。对此,南京仲盛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指出,电梯是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业主既是电梯产权所有人,又是电梯的主要使用者,每一位业主都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责任。应该在法律层面上,对电梯这样的公共设施用合同或业主公约之类的法律文书来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捐赠电梯安全责任谁来承担?该律师认为,捐赠行为与电梯本身安全没有直接关系,电梯属于特殊设备,由各级质监部门负责实施,已经通过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其中明确规定了特种设备共有人的责任和义务。“小区全体业主是住宅电梯的共有人,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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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近20万台电梯自查

  8000多台存事故隐患

  据了解,截至2015年6月30日,江苏全省相关使用和维保单位已上报193993台电梯的自查情况,发现存在隐患电梯8355台,已整改隐患电梯6419台,采取监护措施电梯1611台,主动停用电梯325台。由于电梯维保不到位、未按期检验或使用不当,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故障,比如不平层、轿厢抖动、急坠等,也有可能造成夹人、剪切等伤害。

  为了保障电梯安全,江苏省质监局与江苏保监局共同制定全省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由省政府发文进行推动,鼓励电梯产权人、维保单位、检验机构、电梯制造厂共同投保,建立电梯安全约束机制和事故赔偿社会救助机制。截至目前,试点城市无锡已有1万台电梯投保。苏州、南京、南通等地也正在全面推进。同时建立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目前南京、苏州、南通、常州已建成96333或119模式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 2015年1-6月份,四个市的电梯应急平台共指挥处置电梯困人故障6265起,解困乘客9800名;平均每天指挥处置电梯困人故障33.97起,解困乘客54.82名,处置其他电梯故障8008起。电梯维保人员到达困人现场的平均时间为15.94分钟,实施救援平均用时4.70分钟。

  针对电梯安全事故频发的状况,江苏质监不断地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开展电梯安全管理员免费培训,编制《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手册》,组织各地质监局联合住建部门,对全省5000多个使用电梯的住宅小区开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免费培训。

  江苏质监局相关专家提醒市民,乘坐电梯时首先要察看电梯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注意观察电梯上张贴的安全警示标志。文明乘梯,不在电梯轿厢内或扶梯上嬉戏打闹。儿童乘梯时监护人应注意加强保护,遇到紧急情况拨打电梯轿厢内张贴的应急电话。乘坐扶梯时,遇到紧急情况可按急停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