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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做好暑期客运索道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营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5〕39号)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做好暑期客运索道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营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5〕39号)
上传时间:2015-08-03 10:41:17        来源: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受恶劣天气影响,先后发生两起客运索道乘客滞留事件。7月18日中午12时25分,广东古兜温泉索道突遭雷电,击中索道线路,导致索道停止运行,运营使用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所有线路上滞留的乘客全部运回,无人员伤亡。同日15时20分,兰州黄河索道运行中遭遇强风,索道发生脱索,引发脱索保护开关动作,导致索道停止运行,运营使用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线路救援的方式实施救援,将乘客全部救出,无人员伤亡。目前正值暑期旅游娱乐高峰,强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多发,各地质监部门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做好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保障游客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自然灾害预警工作
 
  各地质监部门应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加强与气象、国土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国土等部门发布的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预警,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同时要实时关注当地天气等环境状况变化,当出现不符合运营条件的天气等环境条件时,必须及时采取停运措施,做好游客疏散工作,保障游客乘坐客运索道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

二、强化应急救援措施
 
  各地质监部门应督促客运索道及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有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法,并组织进行演练。

三、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质监部门应按照《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5〕11号)的要求,根据本地暑期客运索道及大型游乐设施运营的特点,因地制宜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运营使用单位及时整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依法采取封停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