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青岛通关大厦电梯常滑梯 没物业电梯也不修?
                ----青岛通关大厦电梯常滑梯 没物业电梯也不修?
上传时间:2015-07-27 11:16:59        来源:信网-城市信报 作者:刘曼 责任编辑:夜楼

       近日,青西新区的市民李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的妻子从2014年7月开始在黄河路的通关大厦上班,至今已经遭遇过3次大厦电梯滑梯的情况,其他同事遇到滑梯状况加起来也有十多次了,大家都十分担忧电梯的安全问题,由于通关大厦没有物业管理,不知道应该由谁来处理这个事情 ,希望记者帮忙落实一下。

       7月21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李先生,李先生向记者介绍:“这个大厦建了有五六年了吧,没有物业管理,现在是作为办公楼使用。我妻子在这个楼里上班,从去年7月进公司开始,就一直不断听说有人遇到电梯滑梯现象,她自己也遇过三次了,昨天她坐电梯的时候就从十三楼直接掉到了负一楼,太吓人了。这个大厦的电梯一般是经常从三楼或者四楼直接掉到负一楼,也不是垂直坠落,就是速度比正常运行的速度快很多,但是总归比较吓人”。

       “有一次我妻子和她的经理一起坐电梯,当时她经理开玩笑说跺跺脚这个电梯都能掉下去,结果跺了下脚,这电梯就真的从四楼掉下去了。”李先生表示:“这栋楼里一共有四家公司,员工大概七八十个人吧,但是楼下也没有保安也没有管理员,感觉就是没人管这地方,电梯事故之前也看新闻报道过几次,也是挺害怕的,就希望赶紧有人来解决这个事情。”

       7月21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针对李先生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向记者说明:“通关大厦的电梯问题他们有所了解,质监局的工作人员去年就有处理过,一般客梯出问题会想到找物业,但是这栋大厦没有物业管理,里面有四家公司,使用电梯的也是他们,这四家公司的负责人就相当于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所以电梯出现问题应该还是由业主和电梯的维保单位来负责,因为电梯是这四家公司共有的,所以他们可以商量怎么办。此外,电梯的制造单位对于电梯是终身负责的。”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7月21日上午 ,通关大厦电梯的维保单位已经前去进行修理,出现滑梯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电梯的楼层感应器出了问题,现在维修人员已经予以更换。